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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保署2012廢資訊物品回收站」抽獎活動辦法

2012廢資訊物品回收活動  

請點選--> 我要填寫抽獎資料 

 

一、目的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(以下簡稱本署)為增進民眾對廢資訊物品回收之重要性,進以提升資源回收成效,特舉辦「廢資訊物品回收站」憑證抽獎暨臉書粉絲團訊息轉發抽獎活動,並訂定本活動  辦法。


二、活動對象

凡居住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之居民均可參加(含離島地區居民及居留臺灣之外籍人士)。


三、活動期間

(一)  活動1~「廢資訊物品回收站」憑證抽獎欲參加憑證抽獎者,於101年8月1日(三)起至 101年12月15日(六)止(依店家營業時間為準),在本活動公告指定地點(各燦坤門市或HP惠普公司配合之維修服務站)完成廢資訊物品回收作業,並取得店家開立的回收憑證後,上網登錄憑證號碼,即可獲得抽獎機會。

(二)      活動2~臉書粉絲團「按讚轉發」抽獎

欲參加臉書社群網站訊息轉發抽獎者,於101年8月1日(三)早上00:00起至 101年12月15日(六)晚上 23:59,至本活動公告指定之臉書(Facebook)社群網路系統「Love Us Love Earth 粉絲團」按讚,並擷取「按讚」後的照片回傳,即可參加抽獎。


四、活動辦法

(一) 活動1~回收憑證抽獎活動:

 1、憑證格式依業者現行既有的單據為主,燦坤公司為「回收憑證」、HP惠普公司「機器維修/回收單」,其中機器維修/回收單上必須蓋有「回收憑證及相關說明事項」之文字章戳,方可作為抽獎活動之領獎依據。另,交易型態可1張回收憑證註記1件回收品項,也可多種回收品項註記於1張回收憑證內。

 2、1張回收憑證僅有1次抽獎機會。回收憑證必須至少有一項是:廢電腦主機、廢筆記型電腦、廢電腦螢幕(廢電腦顯示器)、廢印表機或廢鍵盤。

 3、廢電腦主機至少須包含機殼及主機板等;廢筆記型電腦必須含有螢幕、主機板及硬碟等零件。※物品完整性仍須依店家現場認定為主

 4、民眾若持有燦坤公司核發之回收憑證需上網登錄回收憑證編號;若持有的是HP惠普公司核發之報修/回收單,需登錄回收單編號,登錄完成後需留下基本資料及聯絡方式。

 5、活動官網:環保署 資源回收網http://recycle.epa.gov.tw/

(二) 活動2~網路「按讚轉發」抽獎活動:

1、至本活動指定之臉書(Facebook)社群網路系統「Love Us Love Earth粉絲團」,找到本活動後須完成「按讚」程序,並擷取「按讚」後的照片寄送至活動專用電子信箱(luvearth0422@gmail.com),信件主旨註明為「我要參加廢資訊物品回收站()抽獎活動」,並於信件內容留下:(1)姓名、(2)臉書社群網站之帳號、(3)連絡電話、(4)通訊地址、(5) 按讚後的畫面圖檔等,即可參加抽獎,但每個帳號只限1次抽獎機會。

2、凡參與網路轉發活動訊息之網友,於活動結束後,將由電腦隨機抽出 100位幸運民眾,每人將可獲得精美獎品1份。


五、 中獎名單公布與通知

(一)  公開抽獎日期:10112月下旬

(二)  抽獎方式:第三見證之公開儀式,利用電腦資訊系統隨機抽選出中獎者。

(三)  中獎公布:抽獎活動完成後,將於1週內於活動官網(http://recycle.epa.gov.tw/)公布中獎名單,並以電話或Email主動通知中獎者,通知相關領獎訊息。


六、獎項

 (一)  回收憑證登錄抽獎活動獎項共計有9項:

    •  Apple New iPad 16G1
    •  Canon 數位相機,2
    •  Apple iPod Nano 8G2
    •  Sony Walkman MP3隨身聽 2G4

 (二)   加碼送~網路「按讚轉發」抽獎活動,另將提供100件精美獎品。


七、 獎項寄送方式

(一)本活動獎項均以寄送方式送達辦理,獎品寄送地區僅限臺、澎、金、馬(不含海外地區)。

(二)本活動獎項所需運費執行單位支付,惟物品因運輸過程造成損壞情形者,請於物流人員面前反應並儘速通知承辦單位。我們會與配送廠商聯繫,進行物品瑕疵或損壞鑑定,辦理更換新    品寄送作業。


八、領獎方式

(一)「回收憑證」抽獎活動,中獎人經通知後,請於1週內備妥回收憑證正本身分證影本領據,缺一不可,供執行單位確認資格與身份後,方可領獎。另兌獎後之回收憑證將不退還。

(二)中獎者備妥前述資料,寄送至活動執行單位,廢資訊物品回收站(讚)活動小組: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(詳細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293-28樓之2)收,經活動執行單位核對無誤後,將主動寄發獎品予中獎者。

(三)網路「按讚轉發」抽獎活動,由活動執行單位確認參加者e-mail寄送的資料完整性,並經核對無誤後,主動通知中獎者,依註明之通訊地址寄送。

(四)依所得稅法規定,獎項價值列入中獎人當年度個人所得,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,000元,中獎人須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中獎領據(請至活動官網下載)。

(五)課稅金額以網站公布獎項之購買憑證或發票之實際金額為計算基準。


九、注意事項

(一) 請民眾務必妥善保存回收憑證,若不慎遺失,無法重開回收憑證或補單作業。中獎者若屆時無法檢附本活動指定之回收憑證正本,則失去兌領獎項資格。

(二) 若民眾先交付回收站進行維修,於後續始確定該物品因完全損壞致無法維修將予報廢處理時,民眾若同意由該回收站(門市)進行回收作業,則必須親自至該回收站(門市)領取回收憑證並上網登錄,方符合抽獎資格。

(三) 每位民眾中獎機會以一次為限,本活動會依民眾登錄之身分證字號判斷是否有重複中獎之情事。

(四) 經查證不符本活動參加規定者,除取消中獎資格外,並應追回中獎獎品。

(五)  經通知獲獎於1個月內仍未領取者,將取消中獎資格,並另外抽選遞補之。

(六)  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NT$20,000元者,主辦單位依法代中獎者扣繳10%稅額。註: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,將依獎項價值納入領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計算:如價值達 NT$1,000元以上,將依規定於次年寄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;外國中獎者一律預先扣取20%稅款(不論獎品價值多少)。

(七)  主辦單位保留於任何時期修改本活動各項內容之權利,活動內容與相關辦法如有變動,將公布在活動網站上。


十、辦理單位及諮詢方式

(一)主辦單位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 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

(二)執行單位: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

(三)協辦單位:惠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燦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

(四)諮詢方式:

1、優先洽詢專線:毅泰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, (02) 2953-3590分機 608 林先生

2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 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 0800-085-717將由專人為您服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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